為進一步加強鋁行業管理,遏制鋁行業重復建設,化解電解鋁產能過剩矛盾,中國工業與信息化部周三公布鋁行業規范條件稱,氧化鋁項目建設規模必須在80萬噸/年及以上,利用國內鋁土礦的氧化鋁項目,配套建設的鋁土礦礦山比例應達到85%以上,資源保障年限應在30年以上。
刊登在工信部網站的公告稱,利用進口鋁土礦的新建氧化鋁項目,必須有長期可靠的境外鋁土礦資源作為原料保障,通過合資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鋁土礦長期合同的原料必須達到總需求的60%以上。而利用高鋁粉煤灰資源生產氧化鋁項目必須接近粉煤灰產地,建設規模應達到年生產能力50萬噸及以上,高鋁粉煤灰資源保障服務年限應不得低于30年。
新增電解鋁生產能力的電解鋁項目,必須要有氧化鋁原料供應保證,并落實電力供應、交通運輸等內外部條件。鼓勵電解鋁企業通過重組實現水電鋁、煤電鋁或鋁電一體化。電解鋁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必須達到40%。
公告稱,現有生產要素缺乏競爭力地區的電解鋁企業要逐步轉移退出,在規劃引導和總量控制下,有序向競爭力強的地區轉移,嚴格控制新增產能,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矛盾。
而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保護區、軍事設施等重點保護地區,城鎮中心區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區等敏感區域附近建設氧化鋁、電解鋁及再生鋁企業,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廠址位置及其與周圍人群和敏感區域的距離。
(關鍵字:電解鋁 鋁行業 鋁行業規范)